无形资产的摊销,是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自可供使用(及其达到预定用途)当月起开始摊销,处置当月不再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包括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1.直线法


直线法又称平均年限法,是将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均衡地分配于每一会计期间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无形资产年摊销额=无形资产取得总额/使用年限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掌握。缺点是就符合会计的客观性原则和配比原则的要求而言,不够理想。对稳定性强的无形资产,如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适合采用这种摊销方法。


例1:2010年1月,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2000000元购入一项土地使用权(不考虑相关税费)。该土地使用权年限为20年。该土地使用权每年摊销额=12000000÷20=600000(元)


2.产量法


产量法是指按无形资产在整个使用期间所提供的产量为基础来计算应摊销额的一种方法。它是以每单位产量耗费的无形资产价值相等为前提的。其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无期资产摊销额=每单位产量摊销额×该期实际完成产量


如果无形资产在整个使用期间所提供的工作量可以采用产品的生产产量或工作时数等进行确定,则适合使用这种摊销方法。


例2:2010年4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协议,依据协议,甲公司取得一项特许权,即可以使用乙公司的配方生产某产品10000件,特许权的取得成本为4800000元。4月份,甲公司使用该配方实际生产产品100件;5月份,甲公司使用该配方实际生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无形资产特征:


1.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并能为其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2.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


3.无形资产具有可辨认性。


4.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